近日,我市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障猪肉食品安全。
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维护猪肉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高度重视病死猪地下交易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病死猪地下交易;保障猪肉生产、流通
、消费安全;全面开展对猪肉市场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一处理六不准”,即: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准销售病死猪,不准收购病死猪,不准宰杀病死猪,不准储存病死猪,不准转运病死猪,不准加工病死猪。对使用病死猪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依法严厉查处;严禁餐饮单位使用非定点屠宰的猪肉。
同时,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市场巡查频率,重点加强对城乡各类集贸市场、超市、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检查;严格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强制退出、亮证亮照、挂牌经营等猪肉市场监管的各项制度,认真查验上市猪肉检疫证明。打击私屠乱宰、收购和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病死猪地下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