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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进一步加强含麻醉、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为有效堵塞含麻醉、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阻止少数不法分子通过药品经营企业大量套购该类药品,经过提取后制造毒品,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市局在前阶段开展的麻黄碱苯海拉明片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发出通知,重点要求全市23家药品批发企业(含法人和非
法人)在销售含麻醉、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复方制剂时,要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完善购进、销售、结算等管理制度,每次业务必须严格核对企业(单位)合法资质、法人委托书和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必须索取、查验和留存上述材料,可以采取限量销售和结算转帐的方式,严防骗购造成流失。

    各批发企业接到文件后迅速开展了自查活动,第一时间将自查报告和本单位目前所经营的涉毒药品目录送交至药品监管部门,并承诺将建立专帐进行管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以后的特药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
来源:安监科
发布时间: 2008-10-29 07:38:46